2012年,黑龙江省质监局按照“抓质量、保安全、促发展、强质检”的方针,以预防重特大事故和重要影响安全事件、降低事故率为目标,以扎实开展“安全生产年”活动和学习贯彻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年)》为载体,提升能力,真抓实干,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水平,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、节约发展、清洁发展做贡献。
一、率先创业,抓质量。一是科学监管抓质量。强化宏观监管,完善统计分析,加强诚信建设,开展安全质量提升活动。二是严格许可抓质量。强化生产单位许可,规范使用登记,做好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。三是监督企业抓质量。督促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,强化其对新技术、新产品的自我把关责任;实施质量安全问题约谈制度,全面落实质量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持证上岗要求。
二、争先创新,保安全。一是全面检查保安全。做到“三个严查”,即:严查生产源头,严查使用环节,严查检验机构。二是专项检查保安全。抓好专项整治,在节日及特殊季节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,抓好检验机构报告问题、上级交办事项及举报投诉的专项检查。三是严格执法保安全。继续深入开展“安全生产年”活动和“打非”活动,打击非法制造、非法安装、非法使用等“三非”行为。四是风险管理保安全。建立风险管理制度,开展风险分析,加强风险处置。五是分类监管保安全。探索设备分类监管,推进单位分类监管,探索地区分类监管。六是动态监管保安全。七是检验支撑保安全。提高检验率,保证检验质量,拓展业务范围,加强机构建设,监察检验联动。八是落实责任保安全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落实安全监管责任,推动政府责任落实。
三、优先服务,促发展。一是节能监管促发展。加强宣传培训,把好准入关口,推广节能技术,开展能效测试,加强部门合作。二是服务大局促发展。为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、北国风光特色旅游、新农村建设服务、大项目建设、现代交通网络建设工程、城镇化试点工程服务。三是安全保障促发展。
四、领先创优,强基础。一是法规建设强基础。积极配合国家总局做好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立法工作;在省人大、省政府法制办地大力支持下,完成《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修订工作,有效解决工作中法规依据不足的问题。二是科技支撑强基础。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相关科研项目,参与国家总局和兄弟省市的科研项目,开展科技攻关,帮助企业完善制造工艺和使用操作规程。三是绩效评价强基础。四是队伍建设强基础。五是严格管理强基础。以实现监管设备为主向监督企业为主转变为目标,逐步建立省、市、县三级安全监察工作规范,明确各级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,逐步推广实行层级监管工作机制,提高基层监察工作的规范性。